小時候,伴著大家成長的是什麼?是美美的芭比?還是歡樂的扮家家酒?
小學三年級時,因為父母皆外出上班,我和妹妹就成了名副其實的鑰匙兒童了,鑰匙兒童的好處是,有帶鑰匙就有門可以入,如果沒有的話,還不是跟被野放在外的小孩一樣,四處為家,鑰匙對當時的我們來說,就像是一張可以回到舒服的家的通行證。
事情就發生在那天,一個忘了帶鑰匙上學的一天。回到家門口,翻遍書包、口袋、便當盒,就是沒看到那張通行證,旁邊的妹妹又哭喊著口渴想喝水,硬是要我這個做哥哥的趕快把門打開,於是心生一計,二樓的鐵窗不是有逃生小門嗎?小門鑰匙就藏在花盆裡,哈,我真是太佩服自己了。
順著一樓的遮雨棚,小心翼翼地往上爬,借隔壁家的遮雨棚一踩吧,隔壁叔叔家的雨棚真是助了我一腳之力,就在順利攀上二樓鐵窗的同時,樓下傳來了大人的驚呼聲。這是誰家的死囝仔,竟然敢爬到別人家偷東西,給我下來,街頭的王伯伯喊著。
好不容易才搆到二樓鐵窗,說什麼我也不下去,順利地找到了花盆裡的鑰匙,打開了鐵窗小門,我以迅速的動作進入家裡,當然,外面王伯伯的叫喊聲也從來沒有停過。
趕快到一樓,把鐵門拉開,一拉開的情景,是,鼻涕眼淚滿面的妹妹,氣急敗壞的王伯伯,這些並不讓我意外,但讓我驚嚇的是,兩個戴帽子的警察。
警察先生,就是這個死囝仔,從李先生家二樓的鐵窗偷爬進去的,把他抓去警察局,王伯伯氣著說。看來這時的王伯伯根本就還沒認出我來,因為爬鐵窗把衣服勾得破爛,髒兮兮的手腳及面容,滿臉滿身的汗滴夾雜著臭味,也難怪王伯伯沒注意到,原來,那個開門的死囝仔是我。
王伯伯,是我,東東啦,我是因為沒帶鑰匙,妹妹又口渴急著喝水,所以萬不得已才爬鐵窗的,我不是小偷啦,我跑到王伯伯身邊說。什麼?原來是東東啊。王伯伯在確認我的身份後,跟警察伯伯解釋,原來我是這家的小孩,並不是什麼小偷,警察先生要王伯伯在報案記錄上簽名,算是結了案,這樣我也不用跑一趟警察局。
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?可沒這麼簡單,爸媽回來後才有我苦頭吃,粗心沒帶鑰匙,把妹妹一個人放在門外,不注意自己的安危爬鐵窗,不顧王伯伯呼喊一意孤行,這些罪全部都算到我頭上,言語上的責罵外加竹鞭伺候,嗚,我到底是招誰惹誰了?不過是為了給妹妹一杯水喝而已。
於是,我做了一個決定,就在夜深人靜的時候,帶著我唯一的財產,小狗李白,離家出走。李白看起來好像不是很願意跟我一起出走的樣子,不行啊,媽媽說要國中後才可以一個人外出,那我帶李白不算一個人了吧,把李白扣上繩子,對了,還有李白的狗餅乾,李白的水,我的水,我的麵包,看來我一個人是沒法帶這麼多東西的。啊,對了,有平常媽媽買菜可以拖著走的菜籃,掛在李白身上,李白應該可以拖著走吧。
可是,菜籃在哪?應該在廚房,翻箱倒櫃一番後,終於讓我找到了,看來老天爺是幫我的,把要帶的東西準備好後,牽著李白和菜籃,準備離家出走去。
厚,可惡的李白,硬是不願意讓我把菜籃往它身上扣,李白發出了高分貝的嗚嗚聲,驚動了熟睡中的爸媽,趕到樓下的爸媽一看到我和李白全,還外加那個準備糧食的菜籃,馬上知道是怎麼回事了,又拿起了鞭子抽了我一頓,救命啊,這場鞭子惡夢到底還要延續多久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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